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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将新的字符加入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?
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的工作
鉴於市民及政府部门不时需要把新字符纳入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内,政府在与中文界面谘询委员会
(中谘会) 共同努力下,於2000年4月公布了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程序和原则。
中谘会定期开会,审核增收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字符的申请。通过审核的新增字符会被提交到国际标准
化组织,以纳入在 ISO 10646 国际编码标准日後的版本内。
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程序
1.
市民及政府部门可向中谘会秘书处提交增收字符申请。市民和政府部门提交字符增收申请时,须提交有关字符的字形、读音及意义,最好能一併提供字符的用途、字
源和例句等资料;
2.
市民提交的字符,会经秘书处转交中文电脑用字工作小组审核。政府部门提交的字符,会由政府内部一专责小组作初步审议,然後再提交中文电脑用字工作小组审
核。中文电脑用字工作小组审核由市民和政府部门提交的字符;
3.
中文电脑用字工作小组会根据下文的原则审核字符增收的申请。为了避免浪费资源及加快审核字符的过程,市民及各政府部门应参考字符增收原则,避免提交不必要
的字符;
4.
通过中文电脑用字工作小组审核的字符会提交中谘会确认。有关的内码、字形及相关资料会在互联网上公布,但必须强调,这些新增字符暂时只供参考,稍後才会正
式成为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的一部分(见下文第6段);
5.
如提交的字符不获接纳,申请人可提交进一步资料,要求中文电脑用字工作小组重新考虑其申请。
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的正式修订
6.
由於软件商开发软件支援增收字符需时,而且字符集更新过於频密会对用户造成不便,甚至引起混乱,中文电脑用字工作小组会视乎实际需要,在适当时间向中谘会
建议公布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修订版本,把增收字符正式纳入字符集。
7. 所有通过审核但尚未纳入 ISO 10646
的新增收字符均会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辖下的表意文字小组。
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字符增收原则
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申请

﹝要检视及列印申请表,你的电脑需装有繁体中文版 Adobe Acrobat Reader。你可按以下按钮 下载该软件。﹞
申请须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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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,应参考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程序和原则,避免提交不必要的申
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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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可以传真、电子邮件或邮递方式交回中谘会秘书处:
传真号码:(852) 2573 7113
电邮地址:cliac@ogcio.gov.hk
邮寄地址: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9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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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谘会秘书处会向申请人确认收妥其字符增收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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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接纳的字符会在互联网上公布;此外,中谘会秘书处亦会个别通知有关的申请人。
注意事项
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字符增收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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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的字符增收程序已於二零零零年四月正式公布,市民和政府部门均可向中
谘会秘书处提交申请,获接纳的字符及其编码资料会载於此网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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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增收字符的内码及字形资料暂时只供参考,中谘会会在适当时间公布《香港增补字符集》
修订版本,把增收字符正式纳入字符集。
自公布《香港增补字符集-2004》後增收字符数目 : 68
增收字符资料
如有任何垂询,欢迎以电邮与我们(cliac@ogcio.gov.hk)
联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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