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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將新的字符加入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?

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的工作

鑑於市民及政府部門不時需要把新字符納入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內,政府在與中文界面諮詢委員會 (中諮會) 共同努力下,於2000年4月公布了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程序和原則。

中諮會定期開會,審核增收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字符的申請。通過審核的新增字符會被提交到國際標準 化組織,以納入在 ISO 10646 國際編碼標準日後的版本內。

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程序

1. 市民及政府部門可向中諮會秘書處提交字符增收的申請。市民和政府部門提交字符增收的申請時,須提交有關字符的字形、讀音及意義,最好能一併提供字符的用 途、字源和例句等資料;

2. 市民提交的字符,會經秘書處轉交中文電腦用字工作小組審核。政府部門提交的字符,會由政府內部一專責小組作初步審議,然後再提交中文電腦用字工作小組審 核。中文電腦用字工作小組審核由市民和政府部門提交的字符;

3. 中文電腦用字工作小組會根據下文的原則審核字符增收的申請。為了避免浪費資源及加快審核字符的過程,市民及各政府部門應參考字符增收原則,避免提交不必要 的字符;

4. 通過中文電腦用字工作小組審核的字符會提交中諮會確認。有關的內碼、字形及相關資料會在互聯網上公布,但必須強調,這些新增字符暫時只供參考,稍後才會正 式成為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的一部分(見下文第6段);

5. 如提交的字符不獲接納,申請人可提交進一步資料,要求中文電腦用字工作小組重新考慮其申請。

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的正式修訂

6. 由於軟件商開發軟件支援增收字符需時,而且字符集更新過於頻密會對用戶造成不便,甚至引起混亂,中文電腦用字工作小組會視乎實際需要,在適當時間向中諮會 建議公布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修訂版本,把增收字符正式納入字符集。

7. 所有通過審核但尚未納入 ISO 10646 的新增收字符均會提交國際標準化組織轄下的表意文字小組。

PDF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字符增收原則 新

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申請

下載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申請表格

﹝要檢視及列印申請表,你的電腦需裝有繁體中文版 Adobe Acrobat Reader。你可按以下按鈕 到 Adobe 網頁下載 Adobe Acrobat Reader下載該軟件。﹞

申請須知:

  1.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,應參考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字符增收程序和原則,避免提交不必要的申 請。

  2.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可以傳真、電子郵件或郵遞方式交回中諮會秘書處:

  3. 傳真號碼:(852) 2573 7113
    電郵地址:cliac@ogcio.gov.hk
    郵寄地址: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9樓

  4. 中諮會秘書處會向申請人確認收妥其字符增收申請。

  5. 獲接納的字符會在互聯網上公布;此外,中諮會秘書處亦會個別通知有關的申請人。

注意事項

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字符增收資料

  1. 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的字符增收程序已於二零零零年四月正式公布,市民和政府部門均可向中 諮會秘書處提交申請,獲接納的字符及其編碼資料會載於此網頁。

  2. 有關增收字符的內碼及字形資料暫時只供參考,中諮會會在適當時間公布《香港增補字符集》 修訂版本,把增收的字符正式納入字符集。

自公布《香港增補字符集-2004》後增收字符數目 : 68

增收字符資料 newchar.pdf

如有任何垂詢,歡迎以電郵與我們(cliac@ogcio.gov.hk) 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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